引渡专家律师

在西班牙国家法院办理逾100件程序,既为被请求人辩护,也代表请求国。

24小时紧急电话:+34 607 60 49 68

2023年向国家法院提出移交请求的主要国家。 来源:西班牙总检察院2024年报

+100件国家法院引渡程序

因引渡被拘留

最初几小时至关重要

被拘留人须在24小时内被带到国家法院法官面前。这次出庭将决定其是否继续羁押,届时提交的材料会影响整个程序。

立即致电+34 607 60 49 68
  1. 0-24小时

    在中央预审法庭出庭:临时羁押或附条件释放。

  2. 最初几天

    收集在西班牙生活联系的证据(住所、工作、家庭、户籍登记),以申请释放。

  3. 从一开始

    审查逮捕令、适用条约及请求国的期限。

从内部了解引渡

他曾在国家法院的众多程序中作为团队成员代表请求国立场。这种关于引渡请求如何构建和维护的内部知识,正是他用于为被请求人辩护的优势:他清楚西班牙法院的要求,以及哪些缺陷会导致请求被驳回。

辩护方

  • 临时释放及羁押替代措施
  • 审查期限及请求国提交的文件
  • 双重犯罪、追诉时效及公正审判保障
  • 庇护及政治迫害风险

代表请求国

  • 准备并跟进引渡请求
  • 与外国检察机关及中央机关协调
  • 出席刑事庭庭审
  • 第4/1985号法律及相关条约的要求

被拘留后会发生什么

西班牙的被动引渡遵循第4/1985号法律规定的期限。了解这些期限,才能在每个阶段及时行动。

  1. 最初24小时

    拘留并移送法官

    警方将当事人移送至国家法院中央预审法庭。

  2. 最初几天

    羁押听证

    在律师和翻译在场的情况下,法官决定临时羁押或附条件释放。

  3. 最长40天

    正式请求

    请求国须在期限内提交引渡请求及相关文件。

  4. 庭审

    刑事庭

    审查双重犯罪、追诉时效、公正审判保障及受迫害风险。

  5. 上诉

    刑事庭全体会议

    准予引渡的裁定可向刑事庭全体会议上诉。

  6. 最终决定

    部长会议

    即使法院准予引渡,政府仍可依法定理由拒绝移交。

欧洲逮捕令(第23/2014号法律)的期限更短:须在60天内作出决定,可延长30天。

业务领域

被动引渡

在国家法院各个阶段为被请求人辩护,包括申请释放。

欧洲逮捕令

移交至其他欧盟国家:期限短,拒绝理由有限。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

查询是否存在通缉令,并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CF)申请删除。

庇护与居留

如请求具有政治动机,庇护和移民身份将成为辩护的一部分。

面向外国律师

作为当地律师在国家法院出庭,并与贵所协同工作。

协调案件

谁将负责您的案件

引渡专家律师,RSM Spain 合伙人,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欧盟法教师。

已在国家法院参与逾100件引渡程序,并以请求国代理人身份出现在被动引渡程序中。

2015年至2019年任职于墨西哥共和国总检察院,直接了解请求国如何准备和提交引渡请求。

曾在众多程序中作为请求国代理团队成员,使他从内部了解如何为被请求人辩护:请求的薄弱环节在哪里(文件不全、期限、双重犯罪或程序保障),以及法庭如何评估这些问题。

Juan Carlos Lois Pérez

职业经历

  1. 现任
    引渡专家律师

    在国家法院办理逾100件程序,既为被请求人辩护,也代表请求国。

  2. 现任
    RSM Spain 合伙人

    负责国际人才流动业务:与国际刑事程序相关的移民、庇护及国籍事务。

  3. 教学
    欧盟法教师

    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英语授课。

  4. 2015-2019
    墨西哥共和国总检察院

    在墨西哥检察机关(原共和国总检察署 PGR)从事引渡及国际司法合作工作。

  5.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萨拉曼卡大学。马德里律师协会(ICAM)会员,执业编号 101.158。

  6. 语言
    西班牙语英语

Margarita Volkova

职业经历

  1. 10年以上
    移民法与国际人才流动

    在移民法和全球人才流动领域拥有十余年经验。

  2. 现任
    RSM Spain 税务与法律经理

    马德里办公室国际人才流动业务:专业人士赴西班牙工作及其家属团聚。

  3. 专长
    许可、签证与文件

    办理居留和工作许可、签证及相关文件,以及调派中的税务和社会保障事宜。

  4. 语言
    西班牙语英语俄语
律师协会
马德里律师协会(ICAM),执业编号 101.158
事务所
RSM Spain
服务语言
西班牙语、英语、俄语和中文
地址
C/ José Ortega y Gasset 22-24, Madrid

引渡常见问题

引渡是一国请求另一国移交某人以便对其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的程序。当事人身在西班牙而由他国提出请求时,称为被动引渡。该程序受第4/1985号被动引渡法及适用条约调整,在西班牙由国家法院(Audiencia Nacional)审理。

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政府初审阶段,由政府决定是否受理请求。其次是国家法院的司法阶段:拘留、在中央预审法官前出庭、刑事庭庭审,必要时向全体会议提起上诉。最后是政府决定阶段:在法院宣布可以引渡后,由部长会议决定是否移交当事人。

被拘留人须在24小时内被移送中央预审法庭。如拘留依据的是临时逮捕请求或国际刑警组织通报,请求国须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内(无条约时为40天)提交正式请求及文件。逾期未到,当事人应获释放;但请求如随后送达,仍可能再次被拘留。

取决于案件、上诉及政府阶段。被动引渡通常需要数月至一年以上。欧洲逮捕令须在拘留后60天内作出决定,可延长30天;当事人同意移交的,须在10天内决定。

可以。法官可决定附条件临时释放,例如收缴护照或定期报到。做好首次听证的准备至关重要。

主要包括:该行为在西班牙不构成犯罪或未达到最低刑罚要求(双重犯罪);犯罪或刑罚已过时效;当事人已就同一行为受过审判;属于政治犯罪或军事犯罪;可能被判处死刑或在无保障情况下遭受不人道的刑罚或待遇;请求出于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观点;判决为缺席作出且无重新审判保障;或当事人已被认定为难民。请求的形式缺陷,以及某些情况下的人道理由或在西班牙的生活联系,也会被考虑。

不讨论。引渡法院不审理案件实体,也不评估有罪证据,这属于请求国法院的职责。法院审查的是请求是否符合法律和条约,以及是否存在拒绝引渡的理由。因此辩护应集中于这些理由,而不是不在场证明。

并非绝对禁止。西班牙签署的多项条约将引渡本国公民规定为国家可视个案决定是否行使的权利。在欧盟内部,欧洲逮捕令允许在特定保障下移交。

如当事人已被认定为难民,必须拒绝引渡。如在程序中申请国际保护,实践中移交会暂停,直至申请作出决定。请求具有政治动机也是拒绝引渡的理由。

可以。刑事庭同意引渡的裁定可在三天内向该庭全体会议提起上诉。如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此后还可向宪法法院提起宪法权利保护之诉(amparo)。法院宣布可以引渡的,部长会议仍可拒绝移交;法院拒绝引渡的,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欧洲逮捕令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纯司法程序,速度更快,拒绝理由有限,且无政府最终决定。引渡适用于其他所有国家,兼具司法和政府阶段。

不是。它是请求其他国家警方查找并临时拘留某人。可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提出异议。

请尽快拨打紧急电话。准备好当事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国籍、被拘留地点,以及(如知道)提出请求的国家。首次在法官面前出庭时将决定其是否继续羁押,因此律师最好从一开始就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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